为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公益广告的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
答:为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而制作、刊播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广告即为公益广告。公共信息、MLTY.COM-米乐(中国区)专题宣传片,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的不属公益广告。
4.户外媒介:立柱、墙体、路杆道旗、候车亭、电子显示屏、非机动车道遮阳棚、霓虹灯、灯箱、条幅、空中漂浮物、橱窗、建筑工地围挡(围墙)等;
5.其它广告媒介:交通工具、固定形式印刷品、投影、MLTY.COM-米乐(中国区)楼宇电视、车(船)载电视、候船(车、机)室、影剧院、店堂等。
1.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2.互联网网站应当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应按照不少于发布广告量3%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5.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地围挡,围挡内容应全部为公益宣传内容;其他工地围挡,围挡的30%为公益宣传内容;
6.户外广告发布者,每年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的数量应不少于户外广告发布总量的30%。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建筑工地围档的公益广告展示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档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必须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必须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7.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应当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微信、易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并应按照不少于发布广告量3%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二)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其他广告参与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益广告。鼓励公众人物在公益广告中代言。
(三)鼓励社会各界出资设立公益广告发展专项基金,或者以资金、技术以及智力成果等方式直接参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益广告活动。
(四)鼓励守法经营的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活动。企业在设计、制作和发布冠名公益广告时可以标注企业名称,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发布公益广告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五)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推展,对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公益广告设计制作者依法享有公益广告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使用公益广告作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更改使用。
(七)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公益广告主体培育、内容建设和传统媒介、户外媒介、网络媒介等载体建设的相关意见。
(八)积极推进公益广告载体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主题长廊、主题广场等形式的公益广告主题阵地,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生活空间,在车站等地建设永久性公益广告阵地。
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也是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弘扬正风正气的重要载体,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广泛发动宣传,不断完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益广告宣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MLTY.COM-米乐(中国区)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公益广告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评比表彰。负责对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公益广告工作,负责户外公益广告内容的审核,建立完善公益广告库,发布全市性公益广告通稿,建立健全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益广告的工作规划、管理,实施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各媒介单位每季度要将发布公益广告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要加强对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的监督管理,采取监测检查等措施,掌握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公益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其它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同时对各自管辖的窗口单位发布的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和监管。
各公益广告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公益广告工作情况报送至市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公益广告的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答:为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而制作、刊播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广告即为公益广告。公共信息、专题宣传片,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的不属公益广告。
4.户外媒介:立柱、墙体、路杆道旗、候车亭、电子显示屏、非机动车道遮阳棚、霓虹灯、灯箱、条幅、空中漂浮物、橱窗、建筑工地围挡(围墙)等;
5.其它广告媒介:交通工具、固定形式印刷品、投影、楼宇电视、车(船)载电视、候船(车、机)室、影剧院、店堂等。
1.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2.互联网网站应当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应按照不少于发布广告量3%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5.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地围挡,围挡内容应全部为公益宣传内容;其他工地围挡,围挡的30%为公益宣传内容;
6.户外广告发布者,每年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的数量应不少于户外广告发布总量的30%。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建筑工地围档的公益广告展示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档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必须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必须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7.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应当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微信、易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并应按照不少于发布广告量3%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二)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其他广告参与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益广告。鼓励公众人物在公益广告中代言。
(三)鼓励社会各界出资设立公益广告发展专项基金,或者以资金、技术以及智力成果等方式直接参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益广告活动。
(四)鼓励守法经营的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活动。企业在设计、制作和发布冠名公益广告时可以标注企业名称,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发布公益广告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五)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推展,对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公益广告设计制作者依法享有公益广告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使用公益广告作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更改使用。
(七)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公益广告主体培育、内容建设和传统媒介、户外媒介、网络媒介等载体建设的相关意见。
(八)积极推进公益广告载体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主题长廊、主题广场等形式的公益广告主题阵地,将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生活空间,在车站等地建设永久性公益广告阵地。
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也是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弘扬正风正气的重要载体,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广泛发动宣传,MLTY.COM-米乐(中国区)不断完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益广告宣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公益广告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评比表彰。负责对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公益广告工作,负责户外公益广告内容的审核,建立完善公益广告库,发布全市性公益广告通稿,建立健全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益广告的工作规划、管理,实施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各媒介单位每季度要将发布公益广告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要加强对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的监督管理,采取监测检查等措施,掌握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公益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其它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同时对各自管辖的窗口单位发布的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和监管。
各公益广告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公益广告工作情况报送至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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